公告資訊

住址隱匿

住址隱匿服務

守護住址資訊,防堵詐騙入侵,地政服務更貼心

為保障個人隱私、防止不動產仲介或不法人士濫用住址資料,內政部自 104年2月2日 起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開放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登記名義人)申請 「住址登記隱匿」


一、什麼是「地籍謄本址登記隱匿」?

  1. 原本地籍謄本分為三類,其中「第二類謄本」任何人都可以申請,住址則會完整顯示。
  2. 所有權人可申請隱匿部分住址,僅顯示:
  • 到「段、路、街、道」為止,或
  • 住址前六個中文字,後面部分一律隱匿。

👉 這樣既能保護隱私,也兼顧不動產資訊公開原則。


二、申請方式

1. 臨櫃申請

  • 本人申請:攜帶身分證及印章,並於所填寫住址隱匿申請書後簽章。
  • 委託代理人申請:本人或代理人填妥住址隱匿申請書後,經本人及代理人簽章,由代理人攜帶該申請書、其身分證、印章、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印章等。
  • 跨縣市案件可至就近地政事務所代收代寄。

2. 線上申請


三、法令依據

  • 《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
  • 《核發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注意事項》

服務費用

 免費申請,隱私有保障!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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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住址隱匿申請書.odt 8kb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