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烈嶼國中周邊地區第一期市地重劃區─公告禁限建、土地移轉、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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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府字權第10700312741號
主旨:公告禁止或限制金門縣烈嶼國中周邊地區第一期市地重劃區內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等事項。
依據: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及內政部107年4月20日內受中辦地字第1070417132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重劃區範圍:金門縣烈嶼鄉西方劃測段部分土地,計112,272.92平方公尺(如所附重劃區範圍圖及土地地號清冊)。
二、禁止或限制事項:禁止或限制該地區之土地移轉、分割、設定負擔;建築改良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三、禁止或限制期間:自民國107年5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止,計2個月。
※烈嶼國中周邊地區第一期市地重劃區內禁止或限制事項公告文(內容如上所述)、土地地號清冊及重劃區範圍圖,請參閱附件檔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檔案格式 | 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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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國中周邊地區第一期市地重劃區內禁止或限制事項公告文.pdf | 376kb | ||
土地地號清冊.pdf | 37kb | ||
重劃區範圍圖.pdf | 121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