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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縣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等土地整體開發區可建築土地(112年度第3次)

金門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府地權字第1120091458號

附件:標售資料1份

主旨:公告標售本縣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等土地整體開發區可建築土地(112年度第3次),歡迎參加投標。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金門縣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辦法第3條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標售土地之標示、面積、標售底價及應繳納之押標金等,詳如後附金門縣政府標售整體開發區可建築土地清冊。

二、投標資格:凡依法律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購置不動產權利之公私法人及自然人均可參加投標。

三、領取投標書類:可於公告之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向本縣地政局或本府服務台領取(函索者,請向本縣地政局索取),或逕於本縣地政局或本府網站(首頁/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

四、投標方式及手續:投標人應將投標人(含共同投標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投標單、繳納押標金之票據裝入投標信封,妥慎密封,用掛號函件,於112年11月28日上午9時前寄達「金門郵局第52號信箱」。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12年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本縣地政局地下一樓會議室辦理開標(如因故停止上班,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及地點辦理)。

六、土地按現狀標售,投標人不得要求增加、變更任何設施或補償。本府於得標人繳清價款後辦理現狀點交,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供向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七、在開標前倘因情況變動,本府得變更公告內容或停止標售,並將投標人所投寄之投標函件退還。

八、其他有關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如有疑問,可洽詢本縣地政局,電話:(082)321177轉63267(楊小姐)或63265(許先生)。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檔案格式 更新日期
1.標售土地公告文.pdf 750kb pdf
2.投標須知.pdf 184kb pdf
3.整體開發區土地標售清冊.pdf 257kb pdf
4.標售土地位置示意圖.pdf 5396kb pdf
5.投標單.pdf 138kb pdf
6.投標封面.pdf 174kb pdf
7.委託書(領回押標金票據).pdf 47kb pdf
8.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市港案).pdf 192kb pdf
9.土地及建築使用管制計畫(尚義案).pdf 351kb pdf
10.變更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烈中案).pdf 324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