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07年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於1月1日公告

金門縣107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調整,經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完成,全縣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調降1.19%,公告地價除公共設施用地依規定計算外,其餘維持原地價不予調整,平均公告地價微幅調整0.05%。

為反應本年地價動態,依平均地權條例的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每年評定1次,公告地價每2年重新規定1次。本縣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經地價評議委員會開會評議,考量近2年來不動產之景氣較前數年已趨和緩,除新興開發地區應適度反應土地投資改良之事實檢討調整外,其餘區段原則不調整,但如公告現值逾正常交易價格者,則予以調降,調整後,全縣最高地王仍為金城鎮金信大樓,每平方公尺96,900元,最低區段為金湖鎮東碇島,每平方公尺300元,均維持與去年相同。另公告地價調整因考量離島建設條例民眾購回土地之權益,原則仍予以維持不調整。

107年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調整資料,民眾可由本局網站或親至本局查詢閱覽。另因本次重新規定地價,所有權人得參考公告地價在增減20%範圍內申報地價,如未辦理申報地價者,則按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並作為課徵地價稅依據,申報地價期間自今年1月2日起受理30天,本局提供現場申報(星期例假日不受理),民眾亦可自107年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於內政部地政司線上申辦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進行線上申報、或可以採郵寄方式向本局辦理地價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