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5月份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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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01-本(112)年5月1日施行「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新制—新制1.土地複丈規費以量計費: 依土地面積及申請內容,分別計收基本費及施測費,基本費:依土地面積分為4級徵收,施測費:以每5個界址點(測量標的點)為計費單位-鑑界;以施測之線段量為計費單位-土地分割、界址調整等。2.建物測量規費部分項目調整: 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建物複丈應檢附規定格式電子檔;申請「轉繪建物位置圖」應檢附「建物地籍測繪資料」;附屬建物「陽臺」之測繪以依建築技術規則檢討設置者為限。
1120505-地價區段檢討與地價基準地選定、建立電腦大量估價模型─配合內政部推動112年度電腦大量估價模型及基準地結合現行地價查估制度試辦作業,完成本縣6鄉鎮地價區段檢討及基準地選定,計劃設258個地價區段,選定224個基準地,成果報送內政部彙整。
1120515加入內政部「地政整合資訊服務共享協助平台」—為使數據資料發揮最大效益,內政部於105年開發「地政整合資訊服務共享協助平台」,並於106、108年起先後提供中央機關及民間團體,地政資料網路 (API)介接服務。本局於112年4月18日完成「金門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修正公告後,已完成本平台之加盟,現已可互惠共享資源,往後不動產相關資訊流通將更具效益。
1120523-標售區段徵收區內可建築土地,地盡其利及增加財源—考量區段徵收屬自償性開發事業,主要目的係在提供都市發展所需用地,土地整體開發後,區內公共設施完備,建地直接臨路,利於建築使用。近期民眾反映建地取得不易,陳情釋出土地,提供民眾資金及創意投入機會。又目前推動之金城鎮第三期及金寧鄉安岐閩專一期區段徵收案均需先投入龐大之開發經費,為利各開發案財務自償及籌措開發經費,將於112年6月20日在地政局開標。本次標售之區段徵收區內可建築土地共4筆(總面積4704.77㎡),均屬住宅區用地,除有鄰近學校、賣場、銀行、郵局、車站及鎮公所等機關單位,生活機能便利之市港段土地,亦有108年開發完成,位於本島中心地段,鄰近學校、機場之瓊義段土地首次釋出辦理標售。期早日落實開發,提供可建築土地、開發新市鎮,促進地方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