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4月份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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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13-召開金城鎮第三期區段徵收案工程細部設計審查會議,實質開發更臻完善—本區總開發面積約20.13公頃,為確保工程作業品質,維護地主權益,本府於112年4月13日召開「金城鎮第三期區段徵收工程」細部設計成果報告審查會議,會中各單位本於業務權責針對承商簡報提出審查意見並由承商現場回應說明,盼在大家共同堅守與協助下,使開發工程更加完善掌握期程;全案預計於112年完成建物拆遷及工程進場施工、115年工程完工及點交開發後土地予原地主。開發後將興闢住宅區(約9.30公頃)、商業區(約1.64公頃)及公共設施用地(約9.19公頃),期早日落實開發,完善公共設施、營造優質環境、改善城區聯外交通路網,促進地方發展。
1120414-辦理「志工座談會暨土地登記業務教育訓練」—為提升服務品質,提高志工專業識能,建立機關良好形象,本局研擬「112年度志願服務實施計畫」,並於112年4月14日舉辦年度志工座談會,會議由本局局長主持,會中宣導法令新訊及便民措施,並強化與志工互動交流。並於會後辦理土地登記業務教育訓練,計有志工10人及土地登記相關同仁28人參加,以增進本局登記案件之承辦同仁及第一線志工專業技能、協助民眾解說及提升工作效率。
1120430-5月1日「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收費標準」開始施行—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月13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0117號令修正發布。本次修法針對土地複丈費收費項目、費額及條文進行修正:1.土地複丈將以土地面積及申請內容,分別計收基本費及施測費。基本費依土地面積分四級徵收;施測費以每5個界址點(測量標的點),或施測之線段量為計費單位。2.申請「鑑界」申請人應於申請書載明需鑑定之界址點,俾憑計算複丈規費及通知有關鄰地關係人。土地複丈規費服務網(easymap.land.moi.gov.tw/BSWeb/)提供鑑界複丈規費試算功能,並可將試算結果下載列印,並同申請書送件。3.申請土地複丈所繳納之複丈費(施測費)已計入制式界標成本,登記機關應提供制式界標予申請人自行埋設使用,申請人免再自備制式界標。4.土地複丈新增「位置勘查」申請項目,以協助申請人了解土地概略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