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烈嶼微旅行─發行旅遊住宿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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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3
發佈單位:地政局
相關連結:金門縣烈嶼鄉公所網站金門縣烈嶼鄉公所表示,為鼓勵遊客蒞鄉觀光,於本(105)年9月1日起,凡入境遊客(限非設籍金門之遊客),於烈嶼本地入住合法民宿達1天以上者,每人即獲取本所發行抵用住宿費用之旅遊住宿券。
遊客需憑「機票或小三通船票(正本或影本)」及「身分證明文件」,於民宿即可領取每人200元之旅遊住宿券,名額1,000名,領取完為止。
相關活動訊息請逕上金門縣烈嶼鄉公所網站(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B/index.aspx?frame=47)查閱,並可洽諮詢電話(TEL:082-364510)烈嶼鄉公所觀光課及參與計畫之民宿業者詢問。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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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烈旅微旅行.jpg | 1855kb |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