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公告:補公告本署經管金門縣符合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1項購回之土地清冊1份。 發佈日期:109-09-28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1137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詳如業務專區>依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購回專區(https://land.kinmen.gov.tw/Topic/topic?id=99)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