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地政局公告:公告本縣烈嶼鄉九宮測段948地號等6筆未登記土地受理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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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地政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地籍字第1110004477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縣烈嶼鄉九宮測段948地號等6筆未登記土地受理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依據:金門縣未登記土地辦理測量登記作業自治條例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土地標示:詳附未登記土地清冊。
二、公告期間:自民國111年6月13 日起至民國111年8 月 13 日止,期限二個月。
三、公告處所:本縣金城鎮公所、金湖鎮公所、金沙鎮公所、烈嶼鄉公所、金寧鄉
公所、烈嶼鄉黃埔村辦公處、烈嶼鄉上岐村辦公處、烈嶼鄉林湖村辦公處、金
寧鄉湖埔村辦公處、金寧鄉古寧村辦公處、金門縣華僑協會及地政局公告欄。
四、旨揭土地原權利人或占有人得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辦理:(一)申
請書。(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三)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四)其他法
令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五、旨揭土地逾期無人申請或經駁回申請者,視為無主土地。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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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pdf | 418kb | ||
未登記土地清冊.pdf | 4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