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82條及第84條條文 發佈日期:104-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448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2015-08-30 發佈單位:地政局 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院臺建字第1040025730號 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二條、第八十四條。 附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八十二條、第八十四條 院 長 毛治國 相關連結:相關連結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