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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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0
發佈單位:地政局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9673號
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附「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
部 長 葉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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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pdf | 532kb |